2023年01月09日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一、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态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必要,财产状态、现实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态符合。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态团体不吻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庞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自力提出申请。
二、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一)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门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三)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合法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地皮、山林、水塘等,或无合法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二)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遮盖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固性潜伏收入)或转移、摒弃小我资产的;
(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任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四)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耗的;
(五)家庭财产状态显明不吻合保障条件、现实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六)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现实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在农村地区申请低保,必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并且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肯定要严酷审查低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