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09日
一、劳动争议仲裁未及时送达应该怎么办
劳动裁决书属于当日裁决当日生效,假如有实行内容,也可以拿着有用的劳动裁决书要求相干部门帮忙解决。
当我们碰到了劳动争议仲裁未及时送达的情况,拿着有用的仲裁书到相干部门去解决就可以了,假如当地的规定的不同,就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解决就可以。
二、劳动争议仲裁期限
1、旧条例审理时限
根据现行《条例》规定,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必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伸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许算下来,从当事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开始,到仲裁委员会在法准时间内做出裁决,全程期限一样平常为74天(7+7+60);而且,对于复杂案件,经过批准,还可以延伸30天,最长可以延伸到104天。
而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29、43条),自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必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关照当事人,但是延伸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可以看出,从当事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到仲裁结束,不算决定是否受理的5天审查期,仲裁审理期限悉数算下来最长也不过60天(45+15)。较之现行规定,仲裁审理周期缩短超过了三分之一。